广告法免责声明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1年修正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中所涉及的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相关规定,我公司特此作出如下说明:

         (一)本公司全力支持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实施的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相关规定,且已竭力规避使用相关“违禁词”(如最佳、顶级、一流、先进)等极限化词汇。

         (二)本公司网站页面、产品使用说明书、彩页介绍及宣传资料等(如有),其中所出现的“极限化”违禁词(如有)在此声明的存续状态下全部视作撤销或未曾发布。个别描述词只是针对产品所应用或所依赖的技术特征的描述,与广告法中的“极限化”禁用词无任何关联及关系。

         (三)所有访问本公司网页的主体均表示完全理解并接受此说明,不支持任何以“违禁词”为借口或理由来投诉我公司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并向我公司变相勒索索要赔偿的恶意违法行为!若您认为有不合适的极限词出现,可第一时间及时联系本公司进行更改,我们将对有价值的友情提示给予适当的物质回馈,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!联系人:这个 E-mail 受反垃圾邮件程序保护,您需要启用 JavaScript 才能查看。

         (四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指示,本网站产品标题纯属运营和技术交流需要而设,并非产品功效宣传,请勿断章取义。

任何主体进入本网站、阅读任何内容、从本网站下载任何材料或使用本网站提供的资料,即表示同意遵守这些条款。若不同意遵守这些条款,请勿浏览本网站。